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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以司法利剑守护黄河流域“生命印记”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0 09:24:00    

古脊椎动物化石是黄河流域生命演化和地理变迁的重要自然资源,在榆林分布广泛、种类繁多,具有极高的科研价值。近年来,全市法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多元共治等一系列有力举措,全力守护古脊椎动物化石资源,为榆林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统筹市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古脊椎动物化石司法保护,全市法院系统制定出台了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持续健全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机制。在府谷县“黄河入陕第一湾”设立黄甫环保法庭,在神木、靖边、绥德等县市挂牌设立特色环资巡回法庭和巡回审判点,推动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同时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推动基层法院普遍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团队或合议庭,大力推行环境资源“三审合一”机制,切实减少群众诉累、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效。


针对近年来古脊椎动物化石盗掘行为多发,且呈现出从个人零星盗掘发展到团伙作业、跨区域作案的严峻态势,全市法院系统坚持严格司法,将打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紧密结合。2019 年至2025年5月底,全市各级法院累计审理相关犯罪案件55件、涉及224人,认定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11.77 吨。其中2019年,榆阳法院审理的非保护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开启了陕西省运用刑罚手段打击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犯罪、保护古脊椎动物资源的先河。


近年来,全市法院系统还积极探索治防并举、源头治理保护新路径,在米脂县高西沟村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教育实践基地,在府谷、横山、靖边等县区设立黄河流域生态治理、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司法保护基地,积极打造集环境资源审判、法治宣传、环保教育、志愿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司法保护综合平台,切实做好“黄土地”上的“绿文章”。坚持“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宣传理念,深入企业、学校、社区、村组讲好生态司法故事,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判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旁听庭审等方式,向公众释法明理,持续提升环境司法保护的知晓度、影响力和感召力。


“下一步,我们将秉持创新引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思路,持续加强古脊椎动物化石司法保护,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以司法之力更好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榆林中院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 闫景 实习生 罗媛媛

来源:榆林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