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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7 09:15:00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翁文章与被执行人郝朝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郝朝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郝朝阳,男,1970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个体经营者,住阳泉市矿区段家背南区6-2-1号,身份证号:14030319700213****。

执行案件:(2021)晋0302执822号

执行标的:126000元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城区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经城区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举报人。

悬赏期限:从公告之日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

举报电话:0353-2917095

城区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来源: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

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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